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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建国投开展新《公司法》系列专题学习活动
编辑人: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7/16 17:32:54     浏览次数:545

公司邀请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于德华以“新《公司法》修订主要亮点”为主题进行授课
 

活动现场
 

7月9日,菏建国投系列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活动第三场法律讲座在权属公司菏建集团开讲,邀请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于德华,以“新《公司法》修订主要亮点”为主题进行授课。菏建国投副总经理徐龙震主持活动并讲话。

专题讲座中,于德华首先对《公司法》的修订历程进行了简述,并对本次修订的四次审议稿进行了对比介绍,然后从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四个方面,对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股份有限公司可发行类别股、允许公司根据章程择一采用面额股或无面额股、资本公积金可用以弥补公司亏损、增设简易减资制度、新增同比减资的原则性要求、新增股东失权制度、建立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制度、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双重股东代位诉讼、控股股东滥用权利时中小股东的回购请求权、完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增加关联交易中的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强化董监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完善法定代表人制度、新增横向法人人格否认等十七个修订亮点内容,结合施工企业典型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徐龙震强调,这次《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很多,在很多地方做出了重大修改,要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把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学深学透。新法律有新要求,一定要领会新法的精神实质,以《公司法》学习为契机,全公司上下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公司治理不能一味的按老经验办事,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各项行为,防控经营风险。各项工作均要做到合法合规,人人都是法治菏建的践行者,这样才能护航企业长远发展。

   菏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各单位法务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于律师有针对性地选取了大量施工企业的典型案例,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将法律规定与现实案例紧密结合,将单调枯燥的法律知识变为生动有趣的教学实践,增强了员工对《公司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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