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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丨菏泽市建筑技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编辑人: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5/24 14:40:53     浏览次数:509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于莉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进行授课
 

法治教育课现场
 

今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5月22日,菏泽市建筑技工学校邀请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校园,为学校师生们上了一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本次讲座由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于莉主讲,菏建国投副总经理徐龙震主持,菏泽市建筑技工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及各班级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课上,于莉围绕《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全方位解读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特别对“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特点”“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讲解和阐述,并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社会热点及实际案例以案释法,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类型、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犯罪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

徐龙震表示,本次讲座,教育学生们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增强明辨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引导学生们要学会通过“求助、沟通、维权”等方式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徐龙震强调,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学习到了很多关于民法典的相关知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对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也有了更直观和更清晰的了解。

本次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让学生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加深刻,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接下来,菏泽市建筑技工学校将持续不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平安成长,共筑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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