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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荣获“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 预防调解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编辑人:2016年9月5日     发布时间:2021/8/27 16:12:28     浏览次数:80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集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了奖牌。

劳动调解工作在正确处理职工内部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集团公司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顺争议预防和调解流程,认真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集团公司调解工作“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四有”要求,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检查验收评估表》,积极预防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保证出现劳动争议时及时调解,努力保持和谐劳资关系,确保集团公司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人力资源部  宋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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