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菏泽市国资委《菏泽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山东菏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菏建集团公司实际,经菏建国投公司批准,对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齐河金辰天悦壹品项目钢筋采购(不含1#基础等部位钢筋)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采购人: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菏建招字[2020]-118号
三、项目名称:齐河金辰天悦壹品钢筋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钢筋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备注 |
齐河金辰天悦壹品 |
HRB400E:4、6、8、10、12、14、16、18、20、22、25 |
莱钢永锋 |
3100吨 |
/ |
HPB300:4、6、8、10、12 |
莱钢永锋 |
160吨 |
||
HRB500E:10、12、14、16、18、20、22、25 |
莱钢永锋 |
55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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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B600H:6、8、10 |
一三高研 |
396吨 |
四、采购项目情况
齐河金辰天悦壹品项目:地址位于齐河坤华路以东、齐晏大街以南。建筑面积约8万㎡;结构类型为筏板剪力墙结构。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供应商提供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业绩,报名人列表待验,格式自拟((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原件报名现场查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方式
潜在供应商于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4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4:30-17:30,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业绩报名人列表待验,格式自拟(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原件报名现场查验),到齐河金辰天悦壹品项目部(齐河坤华路以东、齐晏大街以南)或菏建办公综合楼415室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七、监督
山东菏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530-5928562)
八、联系人方式:
联 系 人:梁经理、范红磊
联系方式:15020117731、0530-5928565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日